人事档案收集、鉴别与归档制度
 

事档案收集、鉴别与归档制度

 

一、档案人员应做好收集、鉴别与归档工作,做到认真鉴别、及时归档。

二、各部门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的一个月之内应送交档案室归档(属协管干部的档案材料送交上级主管部门)。

三、档案材料归档材料应真实,完整齐全,文字清楚,对象明确,手续完备。

    四、归档材料必须统一使用十六开规格的办公用纸,不得使用圆珠

笔,铅笔或红色及纯蓝色墨水书写。

五、接收和移交档案材料应履行登记与签收手续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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